江蘇天信建設項目咨詢有限公司(以下稱代理機構)受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招標單位)的委托,對盛和房產員工拓展活動服務組織招標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項目名稱:盛和房產員工拓展活動服務
二、項目預算:約6.04萬元
三、最高限價:本項目為固定單價報價。最高限價400元/人(其中員工工作餐標準50元/人,餐點、礦泉水標準30元/人,此兩部分為固定單價)。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將作為無效標處理。
四、項目需求: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
五、投標人資格要求:
1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2、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相同標段中同時參加投標,一經發(fā)現,將視同圍標處理。
3、投標人必須是有能力按本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提供相關服務能力。提供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(或者是三證合一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)。
4、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,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;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,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、被授權人的兩人身份證的復印件(格式參見第五章)。
5、投標人須提供參與本次項目招標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《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》(格式參見第五章)。
6、關于資格文件的聲明函(格式參見第五章)。
7、投標人自2021年7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有成功組織拓展活動的業(yè)績(提供合同復印件(至少包含合同關鍵頁:首頁及簽字蓋章頁)、履約評價復印件(如有))
8、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。
具體資格要求材料詳見本招標文件第四章中“資格評審標準匯總表”。
請投標人認真對照資格條件,如不符合要求的,無意或故意參與投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,開標過程中,投標人提供的相關證件為虛假或偽造,或者其他人員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參與投標,或者認定投標人串通參與投標的,一經發(fā)現則取消投標人資格,該投標人將記入不良記錄。
【特別提醒】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,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招標項目相同標段的招標活動;為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,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其他招標活動;如發(fā)現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后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,該投標人將記入不良記錄,并上報有關部門,如已成交,招標單位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,并由該投標人承擔由此帶來可能的一切責任和損失。
六、保證金
6.1本次不設招標投標保證金
6.2履約保證金
(1)本項目成交后的履約保證金為伍仟元。
(2)中標單位在按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該項目合同,招標單位憑中標單位提交的申請,一次性無息退還該合同項目的履約保證金。
(3)由于中標單位原因,在簽訂合同后出現不按合同履行的情況,招標單位有權將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,全額不予退還,同時招標單位亦有權終止合同,中標單位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賠償責任。
七、招標文件的獲取
7.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: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時 00分;
7.2獲取方式:投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電話確認報名成功后,招標文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,電子招標文件與紙質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未按要求報名,視為放棄投標資格。
7.3本次招標文件工本費為300元,售后不退,由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之前繳納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交納招標文件工本費用的,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。
八、投標文件接收截止及評審開始時間:2024年11月13日14時00分。
九、投標文件提交地址:崇川區(qū)啟瑞廣場5樓開標室。
十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在南通沿海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“通知公告”網站欄目發(fā)布。南通沿海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官網是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信息約定的公開發(fā)布媒介。
所有信息資料在網站上一經公布,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,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。當招標文件、招標文件的澄清、修改、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,以最后網上發(fā)出的文件為準。否則,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。
十一、聯系方式:
招標單位: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
招標單位聯系人:沈工 聯系電話:13813603337
代理機構: 江蘇天信建設項目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南通市崇川區(qū)崇川路58號江海英才大廈4號樓8樓
聯系人:黃女士 電 話:17721608548 郵箱:hys0314@163.com
2024年11月7日